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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医院住院处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9来源:北海市人民医院

  一、办理入院须知

  1、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提供工作单位、地址、户口地址及电话号码;

  2、1996年至今曾在我院住院的病人必须告知住院处工作人员;

  3、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必须携带《职工医疗保险证》及IC卡交住院处,以便记帐,并且交1500元押金;

  4、逢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办理医保病人出院结帐手续。其它时段出院的病人须等待电话通知再办理;

  5、参加工伤、下岗、女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医疗的病人必须携带有关证明,并且带足押金;

  6、住院期间借卡须经医保科主任同意,并出示证明。

  二、住院押金标准

  1、在职参保人员:第一次起付线为1008元,第二次起付线为378元。

  2、退休参保人员:第一次起付线为504元,第二次起付线为1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