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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医疗保险病人如何办理家庭病床手续?

浏览次数:5来源: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因患中风瘫痪、恶性肿瘤晚期、骨折牵引等行动不便,符合家庭病床住院条件的医保病人,由本人申请,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淮安市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审批表》,由经治医生填写后,到院医保科审核、盖章,经市医保中心审批后办理住院手续。家庭病床每次起付标准均为300元,日均医疗费用最高限额65元/床日,住床满三个月必须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