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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儿童医院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医保使用要求

浏览次数:7来源:济南市儿童医院

  以下特殊适应症和急救、抢救患者使用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其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1)全血

  急救、抢救、大出血及手术中输血,hb<60g/L。

  (2)红细胞制品

  慢性贫血有输血指征者,hb<60g/L;

  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Hb<60g/L。

  (3)白细胞制品

  粒细胞缺乏症,WBC<3.5*109/L。

  (4)浓缩血小板

  血小板减少,pc<100*109/L;

  血小板无力症。

  (5)血浆制品

  凝血因子合成减少而导致活动性出血;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免疫缺陷综合征。

  (6)白蛋白类制品

  大面积烧伤;

  低蛋白血症,ALB<25g/L。

  (7)免疫球蛋白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