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图标   网站导航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异地备案或注销备案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8来源: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办事项目

  职工医保异地备案或注销备案

  办事机构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个人帐户管理处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3、《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14】58号)。

  申办条件

  在职工员由所在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

  退休人员退休后随子女在外地居住或回原籍安置。

  申请材料

  1、备案表(A4横表并另盖单位公章)和长驻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复印件(A4)或户藉证明复印件(A4);

  2、异地备案注销需提交盖章的注销表(A4横表)。

  办事程序

  1、网上申报: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输入单位编号、密码登录,找到所要填写的备案表(注销表),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操作完毕后打印备案表(A4横表),数据上传,提示“等待中心处理”,把盖章的备案表交到社保局个人帐户处审核。

  2、单机版操作:可以在单位端社会保险基础管理信息系统(地纬软件)上完成。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界面中的数据。点击【打印】按钮打印(A4横表)。点击数据传输,生成上传文件(rml格式)。上传文件(报U盘)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并报社保局个人帐户处审核。

  3、说明:

  (1)  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备案或注销异地备案手续,需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未进社区管理的由单位办理。

  (2)  所选异地备案医院一年内不能变更或注销。

  (3)  只能到所选定点医院住院,在非定点住院的需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联系备案。

  办理时间、时限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对提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在条目后方标识),补齐材料后当即办理。

  办理结果

  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或注销备案业务办理完毕。

  办理窗口

  请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大厅转移继承备案窗口办理此业务。

  咨询电话:68967222

  监督电话:6896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