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异地备案或注销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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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职工医保异地备案或注销备案
办事机构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个人帐户管理处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3、《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14】58号)。
申办条件
在职工员由所在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
退休人员退休后随子女在外地居住或回原籍安置。
申请材料
1、备案表(A4横表并另盖单位公章)和长驻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复印件(A4)或户藉证明复印件(A4);
2、异地备案注销需提交盖章的注销表(A4横表)。
办事程序
1、网上申报: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输入单位编号、密码登录,找到所要填写的备案表(注销表),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操作完毕后打印备案表(A4横表),数据上传,提示“等待中心处理”,把盖章的备案表交到社保局个人帐户处审核。
2、单机版操作:可以在单位端社会保险基础管理信息系统(地纬软件)上完成。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界面中的数据。点击【打印】按钮打印(A4横表)。点击数据传输,生成上传文件(rml格式)。上传文件(报U盘)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并报社保局个人帐户处审核。
3、说明:
(1) 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备案或注销异地备案手续,需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未进社区管理的由单位办理。
(2) 所选异地备案医院一年内不能变更或注销。
(3) 只能到所选定点医院住院,在非定点住院的需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联系备案。
办理时间、时限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对提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在条目后方标识),补齐材料后当即办理。
办理结果
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或注销备案业务办理完毕。
办理窗口
请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大厅转移继承备案窗口办理此业务。
咨询电话:68967222
监督电话:6896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