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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条件

浏览次数:10来源:晋中市中医院

  1、转诊转院条件

  (1)危重病人,定点医院无条件诊治,需转院才能抢救者;

  (2)医保患者住院后,经多次检查会诊,住院时间超过10天以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

  (3)专科疾病,定点医院无条件治疗的或治疗专业不对口的,如精神病、传染病等;

  (4)因病情需要,需做某项特殊检查治疗的,定点医院无此项设备或无条件开展 此项业务的;

  (5)高难度手术和定点医院未开展的治疗项目。

  2、转诊转院审批

  需经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会诊,确需住院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签字,定点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医保科主任签字,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转诊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