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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关于调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5来源:六安市人民医院

  接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医保中心,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患者住院床位费标准。

  关于调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