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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病历复印流程介绍

浏览次数:21来源: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1、复印病历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患者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2、因公复印病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并持本人身份证。

  3、住院病人因转诊需复印病历,应由病区工作人员陪同将病历送达复印室。

  4、病人如需要,可在出院一周后来院复印病历资料。

  5、患者可复印客观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6、患者复印时需填写客观病历资料复印申请单。

  7、复印费用按物价有关规定收取。

  8、复印好资料需加盖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