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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特别告知

浏览次数:5来源: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病人在医院病故,家属对死亡原因有疑议或者对死亡诊断有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应在病人死后48小时以内进行病理解剖/尸检。病理解剖/尸检应由病人近亲属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医教部或卫计局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拒绝病理解剖/尸检,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拒绝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