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同仁医院参保居民如何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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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种范围
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贫血性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病种认定
1、申请。参保人员患有门诊大病的,在本市有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有认定资质的医师提出病种认定申请;
2、认定。认定医师为参保人员确诊后,填写《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项目认定表》(一式两份),同时将参保人员的病种名称、确诊依据、确诊时间等病种信息录入医疗机构的HIS系统;
3、审核。参保人员携带认定医师签字确认后的门诊大病认定表,及确诊依据的相关资料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
4、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将审核通过后的参保人员病种名称、认定医师、确诊依据、确诊时间等病种信息,从医疗机构的HIS系统转入或录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5、定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病种信息同时,选择本人门诊大病项目的就诊定点医药机构: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限选3家定点医疗机构;
(2)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限选2家定点医疗机构;
(3)慢性肾衰竭、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均限选1家定点医疗机构。
6、打印。参保人员携带:
(1)认定医师签字确认且医保办审核盖章的认定表;
(2)确诊依据的相关资料(其中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须提供移植手术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就近选择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门诊大病人员专用病历》。
长期驻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按上述流程办理门诊大诊项目认定,也可持本表在异地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再回本市就近选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