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图标   网站导航

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门诊超声检查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8来源:山东省立医院

  1、肝、胆、胰、脾、腹部血管、肾血管、腹腔、腹膜后检查需空腹进行,余项目无需特别准备;病人如同时要做ECT、胃肠、胆道X线造影时,超声检查应该在X线造影前进行,或在上述造影后3日进行。

  2、肾积水病人无需憋尿、膀胱、前列腺检查前1~2小时需饮水憋尿。既做空腹又做憋尿的只可喝水。

  3、.妇科经腹超声检查前需憋尿,已婚非月经期经阴道超声检查前需先排尿。

  4、产科超声检查妊娠小于12周需憋尿,大于12周无需特殊准备。

  5、.心脏、腹部及乳腺检查最好穿上下分身的衣服,不宜穿连衣裙。

  6、.颈部及甲状腺检查不宜穿高领衣服,不宜戴项链。

  7、不能配合的婴幼儿需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8、特殊检查项目如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检查、右心声学造影、胎儿心脏检查、介入超声检查等须提前至超声诊疗科分诊台预约。

  9、不明事宜请至超声诊疗科分诊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