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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医院开具诊断证明须知

浏览次数:68来源:天津市天津医院

  1、需开具各种报销用诊断证明者,患者本人携带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    挂号     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    门诊大厅综合服务台加盖医疗保险诊断证明专用章。

  2、需开具诊断证明的患者,患者本人携带相关介绍信、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    门诊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挂号     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患者持病历      门诊办公室审核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3、诊断证明书只书写疾病诊断,不描述受伤原因、处理意见等描述。

  4、凡属纠纷、交通事故、病退、低保等的诊断证明书,患者须持公安部门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特定证明信、所属街道办事处(大队、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结案书,由指定或符合资质的医生填写。

  5、急诊医生原则上不开具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