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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的生育保险制度较原政策有哪些改进?

浏览次数:5来源:唐山市中医院

  改进情况可概括为“两提两增”,即:提高了结算速度,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不用职工先垫付现金再报销;提高了待遇标准,如顺产由1200元提高到1800元;增大了待遇范围,由单纯住院费用扩大到门诊费用,由女职工扩大到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增加了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