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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参保居民生育报销

浏览次数:17来源: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目前我市规定城镇居民生育,符合生育条件的,双方参保的顺产补助800元,剖宫产的补助1500元;单方参保的补助减半。

  办理居民生育补助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双方居民医保证原件、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准生证(或计生务手册或计生办证明信)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诊断证明书原件(标明顺产或剖宫产);

  5、住院结算发票原件、复印件;

  6、农商银行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