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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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院病人凭医生开具的入院申请单到急诊一号窗口(24小时)、第一住院部一楼(8:00-17:30)、第二住院部一楼(8:00-11:30 14:00-17:30)办理入院手续,请在办理过程中仔细核对病人姓名及入院押金金额,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返回窗口处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县、和县、泾县、宣城宣州区、旌德县凭二代身份证号办理入院,同时和泾县需提供转诊单或本市暂住证、南陵县提供转诊单可享受多补五个点的政策;芜湖县、南陵县的低保、五保、优抚患者,需要提供相关证件,且低保户年度已审核.。未带卡的病人,请于次日到第一住院部一楼9号窗口补登记。
3、职工医保、县医保、居民医保病人入院需持医保卡办理,如未带卡或医保卡损坏,不在本院直报,待出院后与市(区)医保部门联系报销事宜。
4、住院期间,患者的医保卡、农合卡由患者保管,待出院结算时患者出示方能办理。
5、无论何种原因致外伤,新农合及居民医保均不在医院报销,待出院后与区、县医保部门联系报销事宜。职工医保无责任人外伤费用的80%可享受报销(自费部分除外)有责任人外伤不在医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