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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心医院分诊与挂号

浏览次数:4来源:温州市中心医院

  1)初诊病人请在挂号处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封面内容进行挂号(建立就诊卡,农保卡需挂号处开通)。

  2)复诊病人请随身携带门诊病历和就诊卡(或农保卡)、医保卡直接到相应科室等候就诊;

  3)就诊卡本人可长期多次使用,就诊号当天有效;

  4)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要用实名,不能相互借用,要妥善保管,切勿涂改、损毁、遗失,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

  5)医保卡等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持卡人或患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