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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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的农牧民朋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病难和看病贵等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为了能让您享受现代化的医疗服务,我院新址大楼配备了区内一流的高尖端先进的医疗设备和科学、高效、便捷的服务流程;拥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和创新型精英管理团队以及优雅、舒适、洁净的就医环境,真诚地欢迎您来我院就医。在您充分地享受这优质的医疗服务的同时,请您注意下面的温馨提示:
一、参合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合作医疗证(或低保证)及其复印件、医生开具的住院审批单及检查报告单结果到医保农合办审批窗口审批,确保人、证与住院姓名一致。
二、住院患者合作医疗证押农合结算窗口,身份证随身携带以备核查,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
三、参合患者住院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每天必须24小时在院,不得擅自离开病区,否则出现意外责任自负;不准挂床住院包括边住院边工作,如发现挂床现象农合基金不予补偿本次医疗费用。
四、参合人员不能将合作医疗证转借给他人使用,如发现冒名住院,农合基金不予补偿,并通知当地合管办和个人,停止参合人员的全部医疗待遇。
五、因打架、斗殴、犯罪行为、自残、自杀、他伤、酗酒、吸毒、戒毒、违章作业、性传播疾病、自然灾害等引发的诊疗项目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六、我院(三级医院)农合住院报销比例:65%;外转盟外公立医院50%;外转盟外私立医院及未经审批的35%。
七、我院农合住院起付线:1200元;外转盟外公立医院2500元;外转盟外私立医院及未经审批的3000元。封顶线:12万元。
盟医院医保农合办电话:8413834(办公室);8293535(新址农合结算窗口);8412262(新址农合审批窗口);8296068(旧址农合审批和结算窗口)。
盟合管中心电话:8288116 乌市合管办电话:8299229
前旗合管办电话:8399386、8399387 突泉合管办电话:5128331
扎旗合管办电话:6063063、6063030 中旗合管办电话:412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