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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相关规定

浏览次数:11来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并符合医疗规定转外地医院(仅限上海、北京),先

  由主管医生填写《诊断证明书》,科主任同意签字,门诊办公室盖章;再到医

  保审核窗口取医保转外地诊治审批单,由主管医生填写,科主任同意签字,医

  保审核窗口盖章交患者或家属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手续。

  外地参保患者需转外的,由主管医生填写《诊断证明书》,门诊办公室审核

  同意盖章,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