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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医院门诊预约取号须知 

浏览次数:16来源:浙江省人民医院

  1、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请病人用本人身份证预约,并登记有效手机号码利于联系。

  2、省、市医保病人,用医保卡于就诊当天在门诊自助机取号;自费病人,用病人本人身份证于就诊当天在门诊自助机取号;

  3、初诊持特种病历的病人、无医保卡的医保病人和自费未带身份证的病人于就诊当天在门诊收费窗口取号。

  4、请您按预约的候诊时间取号候诊;上午就诊号务必在10:00前取,下午就诊号务必在15:00前取,过这时间预约号作废。

  5、预约成功后必须按时取号就诊,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来挂号就诊,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打电话取消预约,否则按爽约处理,二次爽约在三个月内不能预约。

  6、如预约的专家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出诊,医院安排同专科同级别的专家出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