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关于杜绝“挂床住院”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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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药监局联合召开“全国打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强调严禁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使用;“挂床住院”属于骗保行为,同时鉴于医保日常巡查时部分病区将“暂无床位”的患者误解释为“挂床住院”的现象,特作如下强调:
“挂床住院”定义:凡体温记录单等无相应记录,未在院内进行治疗;或无故未在病房过夜者;Ⅲ级护理持续7天以上等,均视为“挂床住院”,即无入院指征收治住院的情况包括轻症住院或体检住院等。
在此强调:
一、 各科室应杜绝“挂床住院”的现象特别是为体检报销办理住院的现象发生;
二、 因医保巡查时均有巡查记录仪记录,望各病区在医保巡查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特别是应避免将“暂无床位患者”误解为“挂床住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 对于“暂无床位”需收住院得患者,建议通过院前处置中心先行收治。